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号公报

来源: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9-29

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区一届第三号                          2015年9月28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桂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9月28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委员吴晓罡、唐梓刚、秦成有、梁增芝、秦冬换、莫灵梅、周芳羽、赖明杰、陈康宇、刘合昌、龙九发、梁祖华、姚立璞、雷健、苏汝斌、阳桂生、李和东、李艳君、郑衡春出席会议。委员徐绍琼、杨俊因事请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5年区财政预算调整。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郑建忠、区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武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室三委”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桂区2015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2015年9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5年9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告》,批准了2015年的财政预算调整。 

会议决定,对年初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不作调整,仅对收入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财政总收入为269427万元,国税收入为55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000万元;地税收入合计16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总计减少15000万元;财政口组织收入为5442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00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2146万元,比年初预算249166万元增加22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72007万元,当年结余1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6万元。

 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及区财政部门,在全国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能保持我区财政平稳运行,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保持我区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与税收的适当比例,保证我区经济健康运行。在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调整后,对年初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想方设法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初批准的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弹性支出,保证全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5年9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玉春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诸葛明高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 

(二)

吕建明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五通)庭长职务;

赵创福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六塘)庭长职务;

高中杰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五通)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五通)副庭长职务;

李彬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两江)庭长,

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两江)副庭长职务;

蒙威全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六塘)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六塘)副庭长职务;

秦国斌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褚钟光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竹波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粟开坤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丽娜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杨  华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  艳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农丽珍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李冬文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陆湘斌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蒙玉珍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粟春平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金  汕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远来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石师洁同志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秦小云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开梅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进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两江)庭长职务;

免去莫桂林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春光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白克刚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个人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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