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号公报

来源: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15-12-17

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区一届第四号                          2015年12月15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临桂区人民法院、临桂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

 

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12月15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委员吴晓罡、唐梓刚、秦成有、徐绍琼、梁增芝、秦冬换、莫灵梅、周芳羽、赖明杰、陈康宇、龙九发、梁祖华、姚立璞、雷健、苏汝斌、阳桂生、李和东、李艳君、郑衡春出席会议。委员刘合昌、杨俊因事请假。

会议通报了临桂区2015年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2015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郑建忠、区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武林、区发改局局长廖真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室三委”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临桂区人民法院、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在2015年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紧紧围绕临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预防”作用,“两院”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得力,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增强,群众威信力逐年提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

会议指出,“两院”要努力克服人员紧张、任务繁重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幸福临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在2015年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廖真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能顺利完成,全区经济持续较快健康发展,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继续深化,社会民生事业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总体上来看,“十二五”实施进展顺利,情况良好。

会议指出,我区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问题,主要有:经济增长由原来的持续高速增长变成了新常态下的增长模式,经济下行压力增长,工业增速放缓,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多,增长动力不足,节能减排工作任重道远,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

会议认为,要充分认识中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意义,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经济社会活力。明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总结以往成绩,在存在问题中找到我区今后发展方向,根据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找准发展目标,制定好并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我区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取得开门红。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

(在2015年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12月1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内司工委主任梁增芝所作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在社会管理的重要位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还存在社会公众食品药品法律意识淡薄、监管力量不足、基础建设薄弱、部门职责界定清、监管存在盲区、监管不够到位、食药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会议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浓厚氛围。继续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组织协调,构建监管长效机制。要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加强配合,清除盲区,努力健全“无缝、全程、有效”的监管长效机制。

四、完善执法保障,提升监管能力。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将监管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配备执法车辆及购置检测仪器,确保机构组建到位。

五、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监管查处不力要严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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