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文婷   发布时间:2016-3-28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月25日上午,临桂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公职人员就职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上,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新任命的石川、莫福琪、阳惠林等三位同志右手举拳,面对国旗向宪法进行集体宣誓,许下庄严的承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石川领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桂林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此次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临桂区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临桂区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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