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号公报

来源: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16-7-14

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区一届第十号                            2016年7月14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三、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

员会关于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五、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5年财政本级决算的决议

六、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7月14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委员吴晓罡、徐绍琼、梁增芝、唐梓刚、秦冬换、莫灵梅、周芳羽、陈康宇、梁祖华、姚立璞、雷健、苏汝斌、阳桂生出席会议。委员伍国民、秦成有、郑衡春、杨俊因事请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廖朝辉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临桂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5年财政决算和临桂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张国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临桂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2015年度临桂区本级财政决算。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苦源、区政协副主席欧翠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萍、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韦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武林、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室三委”主任及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部分临桂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临桂城区召开。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14日

 

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6年7月14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6年7月5日至7月7日,我区进行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桂林市临桂区人大代表名额224名,在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工作中,分配代表名额222名,预留机动名额2名。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区选出的区第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这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举中注意优化代表结构,把严把代表入口关和提高代表素质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代表条件,选出代表222名,经过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219名代表资格有效,空缺出的3个代表名额待以后进行选举。

这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发动选民,坚持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几下几上,让选民充分酝酿和讨论代表候选人,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体现了人民意愿,选出的代表符合当选人大代表的条件。这届代表无论从构成比例、知识、年龄结构上,还是从政治素养、履职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都较上届有新的提高,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原则。代表中,妇女代表64名,占29.2%;少数民族代表40名,占18.3%;中共党员代表157名,占71.7%;连选连任的代表64名,占29.2%。在代表的组成上,工人代表3名,占1.4%;农民代表138名,占63%;党政领导干部代表71名,占32.4%;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名,占3.2%。在文化结构上,大专以上文化的89名,占40.6%;中专文化的76名,占34.7%。在年龄结构上,25岁以下的1名,占0.5%;25至35岁的20名,占9.1%;35岁到45岁的80名,占36.5%;45至55岁的84名,占38.4%;55岁以上的34名,占15.5%。代表梯次结构,实现了老中青的合理配置。代表中,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占有相当数量。代表素质、特别是履职能力较上届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对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政党和团体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法律地位平等,均被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选民酝酿讨论,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法定差额,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选出的222名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确认代表资格有效的219名,另外3名代表资格无效。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年7月14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7月14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廖朝辉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桂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经过努力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非税收入所占比例合理。

会议指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有:一是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二是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房地产开发,工业发展后劲不足,导致财政增收后劲乏力;三是上半年重点项目推进较缓慢。

会议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有意拖延时间的项目建设,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建设;对发展前景好,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落到实处。二、积极培植税源。要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支持企业发展,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危险。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5年区财政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6年7月14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7月14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15年财政决算和临桂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临桂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区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积极落实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在全国经济增长普遍放缓的情况下,区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多措并举,确保了全区财政增收和财政正常运转,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快,社保资金管理日益规范,各类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会议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目前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财源基础不牢固;二是财政新增刚性支出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财政收支结构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政策积极作用,实现财政稳定健康发展,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依法规范收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加强专项发展资金的整合力度。要切实提高专项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做到规范与效率相结合;要加快公车拍卖进度,杜绝闲置浪费,对国家规定应发放的车补费及绩效奖励应做好安排。

三、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各项重点支出。四是要重视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加大整改力度,对虚增财政收入的审计意见,财政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16年7月14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志勇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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