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望、闻、问、切”,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来源:五通镇人大   作者:谢小亮   发布时间:2018-7-9

人大信访工作是乡镇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倾听民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我认为,在人大信访工作中,应该把握“望、闻、问、切”五字经,才能使信访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望,用温和的眼光善待群众。首先是由来访者叙述需求,在做笔录的同时,要边记边看,注意观察来访者的表情和动作,认真领悟其一举一动中传递的各种信息。绝大多数来访人者中,是对人大怀有高度信任的,从他们来访的心愿,直接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人大抱有希望感,所以我们要坚持文明接待,尊重信访对象,不能将所有的来访者视为无理取闹,如果把上访群众视作无理推定,把他们视为刁民,不仅伤害群众感情,也有损人大形象。要善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弄清信访事件的来龙去脉,冷静分析产生问题的前因后果。用温和的眼光对待群众,真心诚意地把来访群众视为亲人,把人民来访当作责任,多换位思考,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只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想着群众、一切帮助群众,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缓解上访群众的情绪,钝化相关方面的矛盾。

闻,用主动下访方式接近群众。在坚持开门接访群众外,还要变坐等来访为主动下访、经常走访,装上一副“顺风耳”,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只有走出去才能看得清听得实,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隐患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农村许多问题通常难以预见,而且涉及领域广泛、形成原因复杂、利益冲突交织。有的群众是跑了多次村组干部那里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有的是直接涉及到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或对政府行政复议以及法院判决、执行不服;有的是走完了所有法律程序,仍然觉得冤屈,甚至还有部分人法治观念淡漠,信“访”不信“法”,不懂得或不愿意依法按规处理问题,寄希望于人大帮助其解决。这些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不是靠就事论事能够解决的,要求我们切实提高说服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技能,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问,用百姓的话语对待群众。对待基层来访的群众, 我们应该持有“六问”,即:来访者进入办公室要亲切地问,老人听力不便要近身地问,脾气粗暴者要和蔼地问,情绪激动者要耐心地问,表达不清者要反复地问,文化水平低的要开导式地问。尽管上访对象的身份地位、文化水平、人生阅历、思想境界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不管反映的问题多复杂,都应该有问必答,尊重他们的选择,话语中感谢他们的信任,主动亲近信访对象。交谈时多摆一些政策道理,多讲一些心里话,多聊一些平常事,多举一些实际事例,在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与引导人、教育人、说服人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沟通协调,寻找平衡点,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温暖群众。

切,用准确的解决方法解答群众。给上访者解答问题必须体现一个“准”字,这主要体现在精通业务,运用法律法规上的准确。一是有理有据。对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给予支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和公正的力量;对他们提出的于法无据的诉求耐心讲解,用事实和法律说服其选择放弃。二是善于沟通。要求人大接访人员成为与人沟通的行家里手,善于在沟通中拉近双方心灵的距离,从而避免抵触、减少分歧、求大同存小异。三是答复严谨。乡镇人大接待上访群众,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说不负责任的话,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宁而轻易承诺、许愿;对我们所说的每句话都要负起责任,做到言而有信,以真诚取信于民。四是因事施策。对个别确属无理缠访的,不要将其踢向其他部门,也不要推给村委,要适时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的权威性,使缠访者调整心态,理顺情绪,消除“缠访就是胜利”的思想,不要挑战法律的严肃性。五是依法督办。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依法向有关部门转办。为了保证转办的信访案件落到实处,防止办理部门的马虎应付行为,要采取跟踪督办的办法以保证案件办理效果和质量,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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