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号公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二届第十七号 2018年12月28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苦源、欧翠兰、李少波、黄萍,委员以宏男、梁增芝、秦冬换、梁祖华、李兴盛、刘少荣、赵修安、苏汝斌、董小明、雷健、阳桂生、刘德勋、李远信、王旺福、秦照才、李真林、骆初华、陆良德、陈桐辉出席会议。委员杨玉庆、莫灵梅、周芳羽请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国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韦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武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赵敏,不是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各委室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18年12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2月28日上午,临桂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这是区人大常委会依据《监察法》有关规定,首次听取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区监察委自今年初产生以来,按照监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履行职能,强化能力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彰显责任担当,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监察制度体系,各项工作推进有序,会议对区监委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
会议指出,区监察委要进一步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政治机关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要强化政治监督,扛起首要职责,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注重保护干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为全区实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懈努力。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8年12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莫桂林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骆小庆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张丽杰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文善春同志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国安同志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谭秋芽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
文善春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局长;
姚立璞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