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号公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二届第二十二号 2019年6月28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桂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四、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祖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9年6月28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苦源、欧翠兰、李少波、黄萍,委员杨玉庆、梁增芝、王军发、周芳羽、李兴盛、赵修安、苏汝斌、雷健、谢小亮、阳桂生、刘德勋、李远信、秦照才、李真林、骆初华、陆良德、陈桐辉出席会议。委员秦冬换、莫灵梅、梁祖华、王旺福请假。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桂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区人大“双联系”制度,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培生作的《临桂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粟皎敏 ,区人民法院院长韦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彭武林,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赵敏,区人大法制与内司委、财经委负责人,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各委室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临桂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2019年6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6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培生作的《临桂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传销活动更加隐蔽,传销方式网络化、虚拟化等,大大增加了发现和打击难度。
会议指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持严打传销活动不放松。一是打击传销工作要常态化,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二是要健全公检法联合工作机制,各部门与时俱进,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警惕性,发动群众积极性,鼓励群众对传销组织积极举报,真正把打击传销工作融入社会,融入群众。各有关部门要狠抓打击传销的防范治理,严厉打击犯罪,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唐立勋同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二)
决定免去:
梁承亮同志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伍取保同志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谭秋芽同志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李洲水同志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三)
任命:
韦崇广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四)
任命:
刘 莉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颖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卫红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菊花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宗语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德夕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伊倩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龙毅敏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粟家幸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妮妮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元彪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荣涛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龙恩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骆家华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夏云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保招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政达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覃贤秀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华秀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文军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艳荣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廖润勤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丽群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秋萍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芬兰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 娟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冠荣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志文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 林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家艳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丽华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燕平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桂红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兰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月荣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剑锋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黎欣雨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沈安生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阳青秀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钟安健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海峰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艳平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秋芳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梅娟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秀利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文婕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志萍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忠林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伍红梅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陆 曦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玲娟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冬梅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毅华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小琼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蒙 影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乔福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绚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凤庆荣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林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定娟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莉聪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艳青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顺息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桂芳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华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 妹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文斌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姿蓉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覃永梅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仕弟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昌云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三妹同志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祖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6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梁祖华、雷健、刘德勋三位同志辞去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辞 呈
临桂区人大常委会:
由于工作变动,本人请求辞去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衷心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同事,在我任委员期间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辞职人:梁祖华
2019年6月25日
辞 呈
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
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我已调到临桂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任职,为便于工作开展,本人请求辞去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感谢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报告,请予以批准!
辞职人:雷健
2019年6月26日
辞 呈
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特请求辞去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予批准。在担任委员期间,各项工作得到了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们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为此,特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衷心祝愿临桂人大的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祝愿各位领导、委员 、同志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刘德勋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