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号公报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二届第三十三号 2020年11月25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四、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0年11月25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欧翠兰、李少波、黄萍,委员王本瑛、周汝吉、周芳羽、王军发、龙林群、梁增芝、赵秋岚、李林宏、蒙明生、李兴盛、周晓昀、李宗敏、李远信、王旺福、秦照才、李真林、骆初华、陈桐辉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陈苦源、苏汝斌、盘连秀、梁富文、李建明、陆良德请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及区财政局局长文善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20年区财政预算调整。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粟皎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局长赵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石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秦奕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谢西风,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副主任,乡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11月2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11月2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检察院、法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工作中,认真履职,切实推动了制度落实,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会议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建议如下:
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导责任,在办案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是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完善工作制度。执行标准要精准细化量化,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各类刑事案件的适用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落实制度的能力。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进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1月2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社会建设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决定批准2020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11月2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凌庆同志的桂林市临桂区工信和商贸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叶水清同志的桂林市临桂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龙林群同志的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秦明煜同志的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凌庆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云宽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唐良红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
决定任命龙林群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工信和商贸局局长;
决定任命龙冬明同志为桂林市临桂区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