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号公报

来源:临桂区人大办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23-2-20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三届第九号                                  2023年2月20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云宽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四、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2023年2月20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善梅、唐正红、蒋福军、彭玉胜,委员周汝吉、

 周芳羽、王军发、凌庆、梁增芝、陈望、阳艳玲、蒙明生、李珠营、李兴盛、唐九军、李瑞兴、李宗敏、梁富文、莫丽萍、李建明、梁楗林、陈桐辉、张玲、刘宏涛、王群、刘鹏、唐换富、骆初华出席会议,委员刘丰、李云宽请假。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桂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文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文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莉彬,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奕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秦树忠,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委室负责人、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办公室和各工委副主任。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20日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临桂影剧院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临桂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临桂区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表决《关于变更桂林市临桂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八、表决人选;

 九、选举;

 十、其他。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云宽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20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云宽辞去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刘丰辞去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2月20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陶云琳为临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

任命:

蒋玉清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

任命:

董丽冰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秀虹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小红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毛毅刚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从心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老俭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杰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莫秋凤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媛婷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龙五平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德敏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海月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文康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毅锋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艳君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继德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桂芳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国民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雪晨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家月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谭友四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振华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莉兵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新明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巧兰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初凡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康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军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孔令雯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萍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秀娣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东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路 琴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沈添文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胜余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德峰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桂珍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文康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书亮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 薇为临桂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四)

免去:

秦小云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虞爱国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蒙玉珍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

周有松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钟息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廖 斌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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