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法治同行

——会仙镇举行湿地保护法专题讲座
来源:会仙镇人大   作者:李兴盛   发布时间:2023-4-20

 距桂林设立“漓江保护日”一周年来临之际,2023年4月19日,会仙镇举行 “湿地保护 法治同行”——湿地保护法专题讲座。会仙镇人大主席、四级调研员、公职律师李兴盛开讲授课,全体镇领导干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村级法律明白人骨干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讲座。

 会上,李兴盛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再次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重要指示要求,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实用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分析、以案释法,结合会仙镇党委、政府开展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实际,为大家详细解读《湿地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一系列法律知识。

 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586.75公顷,包括以睦洞湖为中心的湖泊沼泽湿地及龙头山、分水塘、狮子山及冯家鱼塘与分水塘至相思江之间的古桂柳运河等,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成功颁布,桂林会仙湿地也成功入选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会仙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开发利用更加规范。

 此次宣讲,进一步提升与会同志对湿地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提高全镇湿地保护法治意识,提升会仙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营造浓厚湿地法治宣传氛围,全面落实依法治镇、依法保护湿地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基层代表、镇村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法治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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