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号公报

来源:临桂区人大办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23-8-28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三届第十二号                                    2023年8月28日

目   录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23年8月28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副主任以善梅、唐正红、蒋福军、彭玉胜,委员周汝吉、周芳羽、王军发、凌庆、梁增芝、陶云琳、陈望、阳艳玲、李珠营、李兴盛、唐九军、李瑞兴、梁富文、莫丽萍、李建明、梁楗林、陈桐辉、张玲、刘宏涛、王群、唐换富、骆初华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李宗敏、蒙明生、刘鹏请假。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邓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桂林市临桂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罗小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桂林市临桂区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桂林市临桂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和有关通报。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国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奕明,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石川,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个别乡镇人大副主席,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办公室和各工委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8日,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邓喆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桂林市临桂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罗小松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桂林市临桂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我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区经济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面临困难和问题,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生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做好促消费工作,形成更多新的增量,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力争更多项目投入到自治区、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盘子。加强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强招商引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

 三、全力办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23年8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8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罗小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桂林市临桂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国有资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该报告内容详实全面,基本反映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管理职责有待加强;部分资产底数不清;国有资产闲置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资产账卡管理制度、问责制度,提升公财意识、法治意识、效益意识,共同当好国有财产“守门人”“监管员”。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处罚力度,依法约束资产的不正确处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筑牢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清家底,进一步厘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健全完善基础工作台账,确保资产账实、账卡、账账相符。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库,以及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要夯实人才队伍,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三、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抢抓政策“机遇期”“窗口期”,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核算,增加经营收益,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蒙明生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蒙明生、刘鹏辞去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蒙明生、刘鹏辞去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8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李彬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丽娜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唐晓萍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唐群丽为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李彬为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陈丽娜为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苏玢为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Copyright (c) 2012-2013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桂林电信热线运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桂ICP备12005880号-1
电话: 传真: 地址:临桂县人大常委会(541100) 您是第:251973位浏览者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