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号公报

来源:临桂区人大   作者:临桂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5-12-5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届第三十                          2025125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三届五次人大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票决2025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五、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六、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七、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秦奕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八、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九、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驰代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25年12月5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善梅、唐正红、蒋福军,委员王明勋、周芳羽、唐梓刚、凌庆、陈望、阳艳玲、张凯、李珠营、李兴盛、李瑞兴、黄靖杰、钟瑞良、陈桐辉、张玲、唐换富、刘宏涛、骆初华、梁楗林出席会议,委员陶云琳、王群请假。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报告》、《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票决2025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蒋业君,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超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提名人选朱志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韬,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光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驰,区人大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副主任,区监察委员会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5 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临桂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普法方式方法传统老旧,普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普法工作的认识

普法宣传主责部门要始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坚持普治融合,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要把普法工作融入全区中心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

要创新普法手段,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规范普法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完善制度建设。区人民政府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必要的工作保障。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三届五次人大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5 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五次人大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回应群众关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地见效,圆满完成了区三届五次人代会79件代表建议的办结答复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办理工作“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对照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和代表、群众的期盼,办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存在问题有:思想认识与落实成效存在差距,少数部门仍有“重答复、轻办理”现象;协同联动不畅;办理机制不健全;与代表沟通不充分等。为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会议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将建议办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承办单位从“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期盼。

二、强化协同联动

精准规范交办流程,对代表建议逐一审核梳理,按部门职责明确承办单位,对跨部门建议严格确定牵头单位,杜绝推诿扯皮。压实承办责任,将办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全程闭环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牵头单位主导责任和协办单位配合责任,政府办公室主动介入协调分歧,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办理格局。提升答复质量,对已解决的明确告知结果,对暂未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逐项说明原因、列出推进计划,做好续办续复。

三、健全监督机制

完善“办前会商、办中调研、办后回头看”全流程监管,对重点建议开展实地督查,实行A、B、C类建议分类管理,强化跟踪问效。政府督查部门要采取定时催办、随机抽查、专项督办等方式跟踪问效。分类推进办理工作:对A类建议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巩固办理成果;对B类建议细化实施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C类建议加强政策研究和资源统筹,积极创造办理条件,同时做好沟通解释,争取代表理解支持。

四、深化沟通联络

将沟通贯穿办理全过程,办理前主动对接代表,精准把握核心诉求;办理中及时通报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办理后主动征求反馈,接受代表监督。邀请代表全程参与调研督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办理质量、代表满意度、成果转化率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推动代表建议与政府决策衔接,对具有普遍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优质建议,及时纳入相关规划和政策制定,将成熟举措固化为长效机制。

五、拓宽公开渠道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详细公开建议内容、办理过程与结果,以公开促规范、提质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票决2025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5 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票决2025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全力推进,8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总体进展有序,其中,产业基地三面光灌溉水渠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国道道路修复养护工程、临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已圆满完工见效,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等3个项目正加快建设,有效回应了群众“急难愁盼”,对此表示肯定。会议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统筹协调效能不足;二是项目筛选精准性有待提升;三是民生实事项目保障不够到位;四是宣传工作滞后。针对存在问题,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统筹协调,凝聚推进合力

一是区政府牵头制定并下达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清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通报、考核机制,将项目推进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各责任单位制定详细实施时间表、路线图,探索建立“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双主体责任制度,提升项目推进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三是要增强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对涉及面较宽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各项目实施进度,如产业基地三面光灌溉水渠工程涉及86个产业基地,农村饮水工程涉及4个村,国道道路修复养护工程涉及10段国道修复。四是要将民生实事项目和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起来考虑,做系统化部署,避免单项推进,重复建设。

二、精准筛选项目,聚焦民生需求

一要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导向,聚焦民生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围绕“生老病死”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将重大疾病及罕见病医保、失能老人社会化养护、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等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纳入项目库。二要坚守“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突出兜底性与普惠性,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防返贫致贫等内容纳入项目规划,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要广泛凝聚民智,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信访反映等渠道梳理普遍性民生诉求,科学筛选项目;杜绝将已开工、已完成项目列入票决范围,重点选择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项目,如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智能化、专业化、网格化水平。

三、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实施质效

一要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将民生实事资金纳入预算及审计监督范围,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按进度拨付资金,对部分项目预拨启动资金,明晰奖补资金安排方案。二要强化项目管理,完善进度考核与验收制度,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未完工项目,明确年度计划,加强日常督查。三要建立民生实事项目数据库,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健全项目档案;杜绝超标准、超豪华建设和重复建设,突出项目实用功能,避免形式主义,确保项目绩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

区政府每年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实施情况,筛选项目时主动征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邀请代表担任项目监督员。项目确定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重要项目挂牌公示;实施过程中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拓宽群众知晓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临桂区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临桂区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阶段性的突出成效。同时,会议指出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整治责任传导层层弱化、警示教育震慑力不足、部门协同联动不到位、基层监督质效不高、监察队伍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政治站位,推动整治工作全面落地见效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以超常规举措、脱贫攻坚精神,不断把集中整治引向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打破“上热中温下凉”的传导壁垒。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监管责任,及时向监委移送线索,杜绝“等靠要”思想。监委要强化监督责任,建立整治工作进度台账,对推进不力的问题挂牌督办,确保各领域的整治力度和效果。

二、突出重点领域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在重点整治领域要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推动整治向纵深拓展。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一批严重妨碍民生政策落实、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持续推进“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等6个全国性整治项目,深化医药耗材采购、涉黑涉恶“五霸”、涉企执法领域、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城镇机动车辆检测及驾驶人考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等6个全区性整治项目,避免“一刀切”,抓出标志性成果,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突出协同联动,切实凝聚整治工作合力

要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破解“信息孤岛”“责任推诿”等问题。完善“双牵头、双组长”机制,推动监委与职能部门建立日常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互通、线索互移、执法互助,避免出现“扎堆管”“都不管”的现象。贯通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合力推动解决整治工作堵点难点。健全查案、整治、办实事一体推进机制,加强个案剖析、类案分析,督促堵塞制度盲区、监管漏洞,形成更多维护民利的长效机制。

四、突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要强化专业培训,围绕民生政策、财务审计、大数据应用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监管”等领域的实操培训,提升发现隐蔽性问题、专业性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案件查处合规合法。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刑事执行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法律监督职能。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的关键环节,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在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罚执行法律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议指出,当前我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较为陈旧,监督方式滞后且效率低下;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薄弱;监督刚性与效果不足;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理念

积极适应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新职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能定位,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围绕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着力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问题;要巩固提高巡回检察成效,促进建立公正高效的监管改造秩序。

三、注重协调配合,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要着力构建职责明确、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运行有序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刑事执行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坚持把数字检察作为培育刑事执行检察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主动将数字思维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推进建立多部门的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促进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工作根基

全面落实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要求,选优配足刑事执行监督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秦奕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奕明因工作变动辞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秦奕明的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张驰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三)

任命蒋锦豪为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皮鹤珍为桂林市临桂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四)

任命李冬文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蒋玉清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驰代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5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驰代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Copyright (c) 2012-2013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桂林电信热线运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桂ICP备12005880号-1
电话: 传真: 地址:临桂县人大常委会(541100) 您是第:251973位浏览者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