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四)
2012年7月26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余 剑同志挂任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决定免去
张国林的临桂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李章娥的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江家经的临桂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三)
决定任命
张国林同志为临桂县民政局局长;
李章娥同志为临桂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江家经同志为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四)
免去
吕建明的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六塘)副庭长职务;王进的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两江)副庭长职务;赵创福的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六塘)副庭长职务;
秦电付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慧珍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廖伟文的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五通)庭长职务;李定健的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剑的临桂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秦国斌的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秦增儒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挂职期满,已回原单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张丽杰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有文的临桂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虞爱国的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骆小庆的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洲水的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谢德伦同志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五)
任命
吕建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五通)庭长、确定为正科级;
王进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两江)庭长、确定为正科级;
赵创福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六塘)庭长、确定为正科级;
秦电付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慧珍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廖伟文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定健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丽娜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石剑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秦国斌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中杰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妍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冬文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国军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蒙威全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彬为同志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艳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樊睿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农丽珍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