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号公报

来源:本站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11-10-11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十五届第一号                    20111011

 

  

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二、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三、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四、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五、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六、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一次会议

 

20111011,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建忠,委员李方连、秦成有、 霍  剑 、徐绍琼、秦冬换、苏艳华、张莉彬、陈月林、廖文清、李民胜、赵才明、韦明生、粟秋喜、罗万魁、杨  俊出席会议,委员阳朝明、郑衡春因事请假。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顺意,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唐德良、李常苟、副调研员朱继元、韦金养、卢树球、黎嘉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轮,县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旅游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计生局、安监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兽医局、新农办、财政局、人劳局、国土局、住建局、市容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廖真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临桂县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临桂县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关于临桂县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1年预算调整。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石祥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议案说明,作出了关于在全县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临 桂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11011,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廖真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临桂县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年预期目标,坚持项目带动,强化工业主导地位,稳定发展农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保持财政快速增长、金融平稳运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今年16 月,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35.7%;财政收入完成6.25亿元,同比增长30.25%,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5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61亿元,同比增长41.3%,完成全年预期增长20%目标的47.9%;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1%,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的4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21元,同比增长10.33%,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47.3%,农村住户期内现金收入完成4059元,同比增长19.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中的各项预期指标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针对今年上半年规模工业发展不平衡、项目储备不足、持续发展后劲小、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少、新区建设土地指标缺口较大、征地拆迁难度加大、电力供应不足对企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等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坚定发展信心,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开好头、起好步。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发展形势,实事求是的制定和科学安排发展指标。进一步壮大规模工业,发展规模企业,打造百亿元工业园区,培育工业新的增长点。加快两江宝山工业园等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以适应我县发展中小企业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引进一批符合临桂新区建设和工业园区规划、市场前景好、投资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落户园区,为工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基础。加强服务与协作,促进银企对接,扩大金融业对企业的信贷投放,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的资金扶持,做强做大企业。县政府在全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业产值奖励”政策,要认真研究并予以落实。牢牢把握加快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的契机,争取有利于我县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旅游资源与文化资源的深度挖掘、融合与开发力度,借势打造高端的旅游休闲产品,推进全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及品牌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抓好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发展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对会仙湿地、义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建设绿色生态保护屏障。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力量,加强协调,克难攻坚,逐一研究破解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用电、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的方法和途径,加快今年计划项目的进度,全力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一批重点企业项目年底前竣工投产,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大力推进临桂新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督促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确保“两铁一高”和新区建设项目用地,确保优先发展,使之尽快成为临桂投资新的增长点。临桂县城的建设和改造要以世界旅游城的标准来建设,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环境建设总体水平、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等方面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要千方百计增加投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国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大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资支持,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及扩大内需的投向,做好项目上报、资金争取工作,努力争取扩大银行信贷规模,同时做好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的融资服务工作,拓宽民间融资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投资持续增长。引导企业加快节电设备改造,积极有效应对电力供给紧张局势。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教育、计生、文化、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专业人才队伍老龄化现状,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尽快在县城新建一所初级中学和一所小学,加大优势资源引进力度,培优师资队伍,完善寄宿制学校校医配备,不断改善教学、办学条件。加大文化的传承、文物的保护、文艺人才的扶持、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力度,每年财政要列入专门预算用于文物保护维修,尽快规划、启动、实施我县体育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矛盾。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配送制度,进一步明晰县医院与医学院合并后的职责与责任,引进先进地区经验,引入司法部门介入医疗纠纷处理计生创“国优”要加强部门协作,各尽其责。认真实施好修建金山大道等十件政府民办实事工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的领导,强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民生为本,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控制物价过快增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关心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11210日前书面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对有关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听取汇报。

 

 

 

临 桂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关于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11011,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临桂县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上半年,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凝心聚力,创新突破,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管理力度得到加强,财政工作取得了成效,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要求,有效地保障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全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地税收入比重悬殊过大,20111-6月全县国税收入完成11,983万元,地税收入完成38,604万元,国税收入完成不到地税收入的三分之一;财政收入结构不太合理,质量有所下降,1-6月非税收入完成12,557万元,税收收入完成49,920万元,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20.1%,比上年的11.07%增加9.03个百分点;乡镇财政组织收入总量仍然太小,上半年乡镇财政组织收入6430万元,同比增加2349万元,占全县收入62,477万元的10.29%,同比增加1.78个百分点;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单位年中追加或调整财政资金较多;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财源培育和税收征管,增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稳定性。要充分发挥财政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深入研究促进财政增收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扶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培养壮大有后劲、可持续的财源,逐渐缩小国地税收入差距,妥善解决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过大问题,继续重视和激励乡镇发展经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财源结构的优化。强化收入征管手段,严格依法,据实征收,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编制内容,编实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计划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年初各部门应提供科学、合理、细致的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三、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增强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更或追加支出,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依照《预算法》的规定,将预算外资金依法纳入人大监督之中。加强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率,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县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中应有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要积极研究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性。加强政策落实,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核准,政策公开、程序透明,强化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加大对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完善补贴机制;加大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将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和改善民生上,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11210日前书面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将对有关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听取汇报。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1年10月11临桂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11011,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桂县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预算收入调整为132,142万元,其中:国税收入与年初预算36,000万元持平,地税收入调整为79,5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500万元;财政口收入调整为16,642万元,较年初增加5520万元。收入变动后税收收入调整为114,30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6.5%,非税收入调整为17,842万元,占财政组织收入的13.5%;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77,34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增13,700万元。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98,370万元调整为109,767万元,调增11,397万元。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发挥财税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确保2011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认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11年10月11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临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任务更加突出;中央作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决策,强调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十二五规划已经全面实施,需要法治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为实现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法治临桂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围绕中心,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要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在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象,明确不同对象学法的重点内容。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和任期考试制度,争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加大对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理念培养,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坚持不懈抓好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充分整合校内外的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要在全县农民、居民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

三、创新思路,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着力构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把法治文化引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要继续加强传媒法制栏目建设,切实抓好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的法制专栏建设,努力拓展新媒体法制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景区(点),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普治并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的全过程。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针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鼓励全县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它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抓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规范会议制度和检查、调研制度,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作用。要加强专职、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以人员的高素质保证工作的高质量。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各自规划或实施意见,坚持对内教育和对社会宣传两手抓,尤其是各执法主体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逐年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并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不断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改善软硬环境。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全面认真贯彻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把在本行政区域内监督与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程,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听取和审议县级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到实处,保证我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0月11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

接受叶水华同志辞去临桂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接受霍 剑同志辞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秦玉琼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正聪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秋萍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红艳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日波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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