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号公报

来源: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12-12-24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十五届第八号                       2012年12月24日

目   录

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二、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寄宿制学校安装热水供应设备的决定

三、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八次会议

2012年12月24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委员李方连、秦成有、徐绍琼、梁增芝、秦冬换、莫灵梅、廖文清、赵才明、韦明生、粟秋喜、罗万魁出席会议,委员郑建忠、苏艳华、陈月林、郑衡春因事请假。

会议作出关于对全县寄宿制学校安装热水供应设备的决定,讨论通过了2013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唐德良、李常苟、副调研员朱继元、韦金养、卢树球、黎嘉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轮,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龙九发、赖明杰、李明、秦火长、姚立璞,县教育局局长李小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金兰、财经工委副主任蒋毅光、覃燕飞、法制工委副主任周芳羽、代表联络工委副主任苏庆华等列席会议。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寄宿制学校安装热水供应设备的

决  定

(2012年12月24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改善全县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决定:将全县寄宿制学校安装热水供应设备的一次性投入及今后每年设备运行维护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作为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抓好落实。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2年12月24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秦明煜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振扬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德智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林娜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申  佳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赵  娟同志的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接受:

王  谦同志辞去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苏艳华同志辞去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月林同志辞去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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