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号公报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十五届第十号 2013年2月19日
目 录
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二、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2年度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表彰的决定
三、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四、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2月19日上午,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委员郑建忠,委员李方连、秦成有、徐绍琼、梁增芝、秦冬换、莫灵梅、廖文清、赵才明、韦明生、粟秋喜、罗万魁出席会议。委员杨俊、郑衡春因事请假。
会议审议了需提交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临桂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文稿;审议通过了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对2012年度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表彰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命。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李常苟、副调研员朱继元、卢树球,县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轮,县财政局局长、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2012年度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表彰的
决 定
(2013年2月19日临桂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2年,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及《临桂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人大工作,在组织代表培训、开展代表视察、调研、巩固完善 “人大代表之家”、 “代表活动中心”、 “代表行动”工作品牌建设、代表建议办理、人大宣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经过考评,决定对2012年度乡镇人大工作的获奖单位予以表彰。
一等奖(1名):中庸乡;二等奖(2名):会仙镇、临桂镇;三等奖(2名): 宛田瑶族乡、黄沙瑶族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应以先进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探索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争先创优,真抓实干,为进一步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县十五届人大
二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的
决 定
(2013年2月19日临桂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责任感,促进各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现将获得奖励和表彰的代表优秀建议和承办建议先进单位公布如下:
一、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优秀建议(5个):
褚建民、梁桥成、霍昌强等三名代表提出的公交类7号《关于茶洞—两江公路维修完工后的意见和建议》;
霍昌强、褚建民、梁桥成等三名代表提出的政法类 1 号《关于保护我县文物的建议》;
曾红梅、王个保、黄玉姣等三名代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 2 号《关于解决我县学校师生生活条件的建议》;
李昌鸿代表提出的其它类 1 号《关于解决黄沙乡保合、滩头等村通讯问题的建议》;
陆良德、苏逢喜、陆建弟等三名代表提出的公交类 2号《关于修建五江公路路基及养护的建议》。
二、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先进单位(5个):
县政府办 县交通局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茶洞乡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人大代表和单位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其他代表和单位应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进一步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3年2月19日临桂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大桂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永发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道弈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侯有喜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生付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