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号公报

来源:本站   作者:lgrd   发布时间:2013-8-5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十五届第十三号                    2013年7月29日

 

目   录

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二、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桂县2012年财政本级决算的决议

三、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四、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五、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六、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委员郑建忠,委员李方连、秦成有、徐绍琼、梁增芝、秦冬换、莫灵梅、赵才明、韦明生、粟秋喜、罗万魁、杨俊、郑衡春、赖明杰、龙九发、姚立璞、陈康宇出席会议。委员李明因事请假。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临桂县财政决算和县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临桂县2012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度临桂县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何新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任命秦初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文稿,听取和审议了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顺意,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李常苟,副调研员朱继元、韦金养、卢树球、黎嘉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轮,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编制办的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副职等列席会议。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2年县财政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临桂县财政决算和县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临桂县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关于2012年临桂县财政决算和县本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城建工委《关于2012年临桂县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积极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及常委会批准的2012年预算调整方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强化征管,实现了组织收入达180,447万元。财政支出方面,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和“政府采购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促和谐,有力地的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协调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县审计部门依法对2012年度财政及本级预算进行了审计,并对上年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纠正问题进行了督促检查和汇报,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府性资金的审计,注重抓好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审计监督,加大对财政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审计力度,为推进我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政策积极作用,实现财政稳定健康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一、2012年财政收入结构欠合理,国税收入所占比重过低,仅占组织收入20.19%,地税收入104,340万元,占组织收入57.82%;其次非税收入41,783万元,所占比重过大,占组织收入23.16%,占公共预算收入33.17%。要积极培值税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新的经济亮点和增长点,促进财政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2012年年末财政滚存结余过大,县财政局应及时清理往来挂账、拿出处理方案报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建议政府研究后,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逐渐消化,体现县财政收支真实性。

三、加强财政及审计队伍建设,使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不断纵深扩面,实行政府性资金全口径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县财政本级决算,同意《关于2012年临桂县财政决算和县本级决算的报告》。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临桂县2013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廖真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临桂县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服务业持续发展,保持财政快速增长、金融信贷活跃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大、规模工业产值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艰巨、部份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抓好三农工作,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切实抓好种植业生产,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品牌,形成规模,不断提高我县农业产业化的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

二、努力壮大规模工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壮大规模工业,加强服务和行业整合、资本融合、推进银企合作等措施,进一步做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在建工业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引进一批符合临桂新区建设和工业园区规划、市场前景好、投资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落户园区,为我县工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基础。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业,推出品牌,大力发展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努力扩大消费。

四、千方百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加快民生工程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卜清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临桂县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有以下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05,9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440万元,增幅31.6%,半年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一位,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较好地完成了市、县政府确定的上半年收入任务。二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9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6.77%,比去年同期增长28.27%,完成了上半年上级财政部门考核的支出进度任务,有力保障了民生、教育、“三农”等重点支出的建设需要,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三是财政运行不断规范。财政部门在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集中支付的范围,推进“乡财县管”工作,并稳步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现金支付,以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推进廉政建设。

会议指出,全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结构欠优。上半年,非税收入20,507万元,占财政组织收入的19.35%,同比增长26%,占财政组织收入的比重仍然较大;国税收入17,176万元,占财政组织收入16.21%,占比过低,仅完成年初预算的40.9%,尚不足地税收入69,544万元的三分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财政工作,更好地完成2013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运用财政政策、优化财政发展环境、建立财政激励措施等手段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培植新税源,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

二、构建更加合理的产业结构布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千方百计地多引进高科技、高税收、能耗低、污染少、产业配套能力强的好项目、大项目,巩固和壮大后续财源。

三、要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

四、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卡消费,提高理财水平。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3年7月29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

接受陈立华同志辞去临桂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任命何新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接受秦荣光同志辞去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秦荣光同志的临桂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秦初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接受陈锡权同志辞去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二)

任命龚维民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周芳羽同志的临桂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苏平同志的临桂县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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