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彭清华书记谈法制宣传教育文章

促进依法治县和“五个临桂”建设工作
来源:临桂县人大机关   作者:贲能全   发布时间:2014-1-26

《法制日报》在2013年12月17日第一版的显著位置刊登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同志谈法制宣传教育的署名文章。我认为彭清华书记谈法制宣传教育的文章是一篇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高屋建瓴,将有力发展我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全社会法制化治理水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纵观全球,不同体制的市场经济建设,都需要完善的法律体制予以保驾护航。我国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需要社会主义法治;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需要社会主义法治。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系列改革都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没有法治作为保障,改革就难以成功,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沦为一句空话。

社会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广西与全国一样,正处在社会矛盾凸置期和赶超跨越的关键期,许多利益诉求、矛盾纠纷合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激化,有的甚至会演变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多年的实践证明,无论是农村三大纠纷、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问题的处理,如果再简单运用行政方式去解决,都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近年来,全国各地严格遵循《信访条例》,依法处置信访问题,成效十分明显。

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等,都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义务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系列法律的贯彻实施,就业难、入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广大人民群众渴盼民生建设方面的法律在基层广为宣传,认真实施。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需要弘扬社会法治精神。广西山好、水好、空气好,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广西的一大品牌和优势,是广西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既是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正视事实,乱砍乱伐、非法取沙、环境脏乱差现象在我区仍时有发生。要使广西的山更绿,水更蓝,空气更清新,必须加强诸如《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讲环保,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全民爱洁净的氛围。

县级人大在支持和监督普法工作和法律实施工作中应大有作为。《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了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的权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一、根据全国普法工作的部署,大力支持和监督好本级政府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本辖区内认真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宣传教育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法律宣传六进”活动,提高全民学法的意识,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社会矛盾;二、要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根据人民群众,尤其是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意见,每年有选择性选择事关生态建设、民生建设、百姓关注的相关法律赋予以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总结辖区内实施法律的成效与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整改。总之,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支持和监督好普法工作和法律实施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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