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代表活动经费 促进和保障代表履职

来源:临桂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   作者:苏庆华   发布时间:2014-5-28

中央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实施以来,临桂县人大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每年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项目,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经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落实好、管理好、使用好这项经费,对于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建设,保障和促进代表依法正常履职,发挥代表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临桂县人大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强化财经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监管,尤其突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确保好钢用到刃口上,以更有力地保障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载体建设和组织代表活动必备的工作需要,推动了全县的人大工作。

一、认真编制经费计划,科学民主理财。每年年初由代表联络工委详细编制代表活动经费使用计划草案,经主任会议讨论、审定,再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常委会审议再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发挥依法监督、民主理财的优势,确保代表活动经费的公开性、计划性和针对性。

二、多关口审核,全流程监督。开展代表活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经费恰到好处地用在保证代表正常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和发挥代表作用上。在经费使用的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需要开支代表活动经费必须有组织代表履职活动的方案,常委会有关领导审核同意才能给予列支。常委会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对代表活动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杜绝非工作行为的开支。经费报销层层严格把关,报销代表活动经费必须有活动内容,提供正规票据经代表联络工委初审、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从严把关,坚决剔除不属于或者超出范围、超标准的开支,从源头革除各种搭车报销、超标准消费和无正规票据等违纪行为。

三、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每年组织县乡人大系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法规学习、廉政宣誓、观看案例等,对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把制度建设、监督防范与警示教育想结合,将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筑牢防线,有效防范可能滋生贪污腐败的行为。

经过持续的严格监管,近年来,临桂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运转安全、使用规范,干部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过违法乱纪行为,为代表履职载体建设和代表履职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全县代表履职载体建设和巩固情况较好,建起并保持正常运转的“代表之家”有39家、“代表活动中心”11个。依托这些活动载体,代表每个季度都能集中开展一次履职活动。这些履职活动有组织学习,有交流心得,有汇集民意讨论代表建议意见,有排解矛盾,有视察调研,有审议政府工作,有探讨经济发展新路带领致富。通过组织代表活动,让代表切实发挥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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