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有“四化”
近年来,临桂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代表建议办理的各个环节,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连续多年取得明显的收效,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较高,有效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督办制度具体化。一是常委会通过并实施代表建议督办的决定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明确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责任,对代表建议交办、承办、督办和答复代表等环节作出明确具体要求,对不认真办理代表意见作出相应处罚措施。二是办理工作推行进度公示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要给予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暴光,增加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的参与度和透明度。三是常委会在建议办理期间,坚持每月专题听取一次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督办。
督办过程明细化。常委会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初联合县政协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部署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在交办会上,常委会对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时限、答复方式方法和法律责任上做出具体的部署,规范转办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县人大常委会还在每年的县人大代表的建议中,选出几件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大民生问题的典型代表建议,做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常委会负责重点追踪督办,以增强对事关全县重大问题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力度和实效。列为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常委会要求采取“三个面对面”方式办理:即承办单位接办后要主动与提建议的代表见面,面对面了解建议的背景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研究和制定办理方案;办理时间内承办单位面对面通报办理的进度,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办理情况;办理结束时面对面答复代表,代表满意或者取得代表理解共识的才算结办。规范的交办行为,有效提高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提高办理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
督办形式多样化。督办工作坚持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常委会设立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代表建议的分类、登记、交办、催办、督办和结办等工作,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常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代表联络工委负责日常业务。办理期间,常委会坚持每月专题听取政府一次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报告,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和整改措施,强力督办求实效。督办的形式灵活多样,有电话催办、寄发催办信函的方式,有走访承办单位、走访核实反馈意见的方式,也有召开阶段通报会、现场视察办理结果的方式,还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办理进度和在县电视台和《今日临桂》上发布评比表彰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信息等方式。灵活督办不同的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问题的解决率切实得到了提高。
办理效果测评化。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切实改变过去“你提我答,文来文往”重答复轻办理实效的形式主义,杜绝敷衍塞责式答复。常委会对一般的代表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在基本办结时先与代表联系沟通,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或取得共识后才能正式答复代表,答复件要预先报送督办工作小组审核,认为合格可以答复代表时,才能进行正式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对于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代表确实不满意的,坚决退回再办,直到问题解决、代表满意为止;对重点督办代表的建议,常委会组织代表现场视察验收,代表满意的才能算是办结,对于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代表不满意的,常委会一抓到底抓出实效,督办到代表满意为止。常委会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人大组织提建议的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回收统计测评结果,代表对承办态度评价、承办结果意见、办结答复时限的满意度有不满意的,退回重办,多关口把关,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2014的代表建议现已办理完毕,答复率为100%。从走访代表和问卷调查情况看,重点督办的10件代表建议满意率为100%,其他代表建议满意率为96%,代表对常委会督办举措反映良好,认为自己代表职权和代表作用的实现得到了不断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