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号公报

来源: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临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2-8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十五届第二十四号                    2014年12月8日

目   录

一、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二、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临桂县人民法院、临桂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三、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12月8日上午,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修相主持会议,副主任伍国民、李燕青、叶水华、李少波,委员李方连、秦成有、徐绍琼、梁增芝、秦冬换、莫灵梅、赖明杰、龙九发、姚立璞、陈康宇、刘合昌、李艳君、杨俊、郑衡春出席会议。委员郑建忠、周芳羽因事请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桂县人民法院、临桂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民法院院长安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彭武林,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主持乡镇人大工作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列席会议。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临桂县人民法院、临桂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在2014年12月8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12月8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桂县人民法院、临桂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的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能始终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工作重点突出,有创新有亮点,在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两院”今后工作,提出了以下工作意见:

  一、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两院”干部、干警要通过学习,充分领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会议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工作中勇于担当,作出新成效。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领导班子要保持团结,齐心协力抓工作。要继续抓好干警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强化干警队伍的思想素质,提高综合素质,保持廉洁高效的“两院”干部新形象。

三、要加强工作协作。进一步密切工作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协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临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12月8日临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同意:

刘冰轮同志辞去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彭武林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

免去:

肖庭坚同志的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钟息同志的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克刚同志的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阳俐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晓萍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

诸葛永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初花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粟昌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顺有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绪文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红兵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叶永付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承美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林友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勤练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翁粤衡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建忠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良保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必坚同志为临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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